南方日報訊 (記者/曲廣寧)深圳市路外停車場停車調節費收費方案聽證會將於今日下午14﹕30—18﹕00在深圳市交通運輸買屋委員會大樓(深圳市福田區竹子林紫竹七道16號公路主樞紐管理控制中心)3樓會議室舉行。記者聽證會前採訪多位聽證代表瞭解到,儘管對於聽證方案有多處細節有待官方解答和釋疑,但對於該方案,市民向聽證代表反映的主要問題仍集中在方案是否合法,收費方式和標準是否合理等核心議題上。這些將有待今日的聽證會上,官方給予進一步明確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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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車調節費記憶體是否合法?
  此前,不少媒體都報道此次深圳路外停車調節費涉嫌與物權法相抵觸。深圳大學講師、博士尤樂認為,征收對象為所有經營性停車場停車駕駛員的停車調節費,在法律上與《物權法》有關規定相悖:經營性停車場的所有權、物權得到了《物權法》的保護,其收費應由私領域決定,政府不能通過強制性收費的行政命令隨身碟限制物權,而政府如要對停車場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其只能面向政府投資興建的公共停車場,或者是道路路面,否則,這筆行政事業性收費就不合法,政府的收取也算越權。
  而作為此次聽證會代表的廣東東方金源律師事務所律師金焰則認為,深圳根據特區立法權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其中明確深圳市可採取征收路外停車場停車調節費的方式治理交通擁堵,因此停車調節費符合目前法律規定。但是,金焰指出,作為一種行政事業性收費,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應當為其附期限,太平洋房屋同時,作為行政事業型收費,需要程序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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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費方案隨身碟是否合理?
  此前公佈的調劑費聽證方案都是以半小時為單位來收取,並且每半小時的收費標準最高可達6元。在首次由智囊機構公佈建議方案後,這一方案就由於收費標準過高而遭遇很多市民的反對,而在正式的聽證方案公佈後,官方在方案一二中,都為一次停車計費中設置了調節費的收費上限。其中方案一一次連續停車計費時長不超過14小時,方案二一次連續停車計費時長不超過24小時。
  記者從幾位停車代表處瞭解到,他們或提出第三個方案,即按次來收取停車調節費的方式。
  金焰表示,行駛在路上的車才會造成擁堵,停在停車場的車不會造成擁堵,而按時間收費,則造成停車越久收費越多,並不合理。他建議,按次收費則可以讓車儘量停在停車場,減少路面交通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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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費是否要一刀切?
  此前,對於征收調節費,也有市民認為深圳堵車很明顯,但是早晚堵、中午不堵,平時堵、周末不堵,因此一刀切收取調節費,沒有充分考慮時間段堵車情況之差異。
  此外,治理城區堵車也要看不同片區的不同情況,如對坪山、光明、大鵬等三個新區這樣公交不發達的地方,個別地方甚至打不到的士的區域,同樣收取停車調節費就存在是否合理的問題。
  金焰建議,方案中的規定收費時段應當適當放寬,早上7:00開始收費,其實很少有市民這麼早進入擁堵路段。而另外周末交通並不擁堵,建議優惠的幅度更大,讓市民平時開不起車,但周末可以有機會用車出行。
  金焰還建議方案應經過更嚴格考察,並細分擁堵片區,再選取確實會造成擁堵的片區實施,而不宜以一二三類區域簡單分區,這樣才會實現治堵的同時而不誤傷擁堵不嚴重的片區居民。  (原標題:聽證代表將提按次收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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