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聽時間: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線律師:高駿 (江蘇金長城律師事務所律師)
  張女士:我騎車在公路上被碎石絆倒,致我大腿骨折,花去醫療費用數萬元。後來發現,該段公路沿途路面全是車輛拋灑留下的泥土碎石,我拍下照片找到公路管理處,他們對我提出的賠償要求不予理睬,我能否找他們要求賠償?
  高律師:可以,但不完全是他們的責任。從你陳述的情況來看,首先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主體是拋灑滴漏的司機,在不能確定肇事司機的情形下,公路的管理者應對其管理的道路未盡清理義務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這隻是一種補償責任。
  13日接聽《律師在你身邊》熱線(025)96096-1-1的是江蘇蘇源律師事務所梁會萍律師  (原標題:被路面碎石絆倒受傷 可追究管理部門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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